陆承洲坐在迷彩涂装的猛士突击车里,第八次挂断母亲的电话,手机无缝衔接又发来语音:
“承洲,你就见见李伯伯的女儿,北大毕业的,在投行……”
他回了两个字:“没空。”
手机又响。
他无奈地接听:“妈,有任务,回去再说。”
“臭小子,我还抓不到你了是吧?”
“妈,我先挂断,真的在忙!”
任务是有。
也够特殊。
此刻车外广场上,他麾下五百多人里特别甄选出来的几个颜值高的队员,正被里三层外三层的市民围着合影,尖叫声隔着防弹玻璃都震耳欲聋。
“普法宣传这么搞,谁还去违法呀!”
“好帅呀!妈呀——”
“不愧是国家严选!”
“能不能抢一个回去当老公呀?”
作为利刃突击队大队长,陆承洲的“厌女症”在军区闻名——瞧着那些疯狂的女孩子,他倒也并非真的厌恶,而是尽可能避免一切不必要的接触。
直到那抹紫色撞进视线。
她像这喧嚣混乱中最静谧柔软的霞光,攫住了他的呼吸。
亮紫色毛衣配丝绒长裙,水蓝色围巾点缀,那紫色更显明媚清新。围巾、长发和裙摆在风中回风舞雪般,似水彩精细描画出的。
她挽着一个西装革履的英俊男人,惊艳的鹅蛋脸笑得毫无顾忌,也乱了他的心扉。
他见过无数美人,文工团的、外交部的、世家千金,从未有谁让他产生这种生理性的心悸——心脏脱离控制,血液冲向耳膜,他警告自己理智,却越看越觉得那女孩似曾相识,仿佛前世就深刻在脑海中的人。
他忽然想到什么,下意识打开手机调出资料文件对比照片,原来——是她?
照片上,她穿着中学生的学生服。
现在,她长成大姑娘了。
可笑他蹲守在这里大半天,卡着中午放学的时间盯着那些打扮一样的中学生,看得头晕脑胀。
女孩终于发现了这边的热闹,指着迷彩车兴奋地摇男朋友的手臂。
隔着三十米,陆承洲读懂了她的唇语:“我要和特种兵帅哥合影!都好帅呀……”
鬼使神差地,他掐着时间推开车门,却于心里告诉自己:别认错了人,近距离确认一下而已。
黑色作战靴踏地瞬间,那抹紫色已经冲到他面前。
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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