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目是一片鲜红的血色,孙洛费力的睁开眼,才发现自己的眼睫已经被血迹给糊住了。
头疼欲裂,每一根骨头都仿若断掉似的疼痛,让孙洛不由自主的粗喘出声。
她先前在给公司送图样的路上出了车祸,之后便灵魂出窍,漂浮在上空,眼睁睁的看着救援人员从车里,将被挤压得不成人样的身体扒拉出来,盖上白布,宣告她生命的完结。
这会儿,她该是已经去了天堂才对,人人都说,天堂没有痛苦,可是着渗入心扉的痛感是怎么回事?
死了都不让人安宁?
孙洛费劲的喘了一口气,抬手抹开自己眼前的血迹,未等她细细思量,便又被一笤帚打在身上。
“臭丫头,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让你晒个米都能都抖跟筛糠似的,还敢不听话?劳资一巴掌打死你!”
话音未落,孙洛便倒吸了一口凉气,被人扯着头发撞在了木桌上,噼啪的又是一巴掌落下。
孙洛咬牙,脑子里一瞬间涌入了大量记忆,混杂着种种的欺辱与不堪,让她心口一阵阵的作痛。
原主与她同名,却因为幼时出天花烧坏了脑袋,从此便痴痴傻傻的,说是痴傻也不至于,只是不愿意说话罢了。
孙洛下意识的觉着,原主心里是什么都晓得的,只是不知道如何表达出来。
原主她爹名为孙仲,在镇上的铺子里当学徒起家,后来自己也开了两间铺子,算得上是小富。
可是原主她娘死的早,她爹只得了她这么一个宝贝疙瘩,这么些年也没有再娶。
孙仲愁了十几年,终于在原主十五岁那年,将她嫁给了隔了两个村子的刘正。
因为刘正那会儿在深山里救了女主一命,留在孙家养伤时,更是待原主一百个好。
孙仲细细的观察了半年,便拍板让原主出嫁,并陪送了三分之二的家财作为嫁妆。
在孙仲想来,这也算是对于刘正的一种补偿了。
毕竟人家人高马大的小伙儿,什么样的女孩子娶不到?偏偏娶了自个儿这痴傻的闺女,所以原主嫁过来的这一年,孙仲任刘正予取予求,心里头还乐呵着,自家傻闺女终于找到了好归宿。
而此时一巴掌把孙洛打得头晕目眩,耳朵出血的,正是孙仲口中的“好归宿”刘正。
“把你送去裴家怎么了?让那个裴家哥儿陪着你玩玩你还不愿意?哭着跑回来?呸,混账东西!”
孙洛这才朦朦胧胧的想起了事情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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