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贵站起来。
“审判长,这个案子,表面上是陈志远诉省教育厅、南城理工大学。但实际上,它关乎三件事。”
“第一,学生举报学术不端,学校能不能把他退学?
如果今天法院判陈志远败诉,明天每一个学生看见导师造假,都会想起陈志远。
他们会想,举报的代价是退学,是前途尽毁。那以后谁还敢举报?
学术造假会越来越猖狂,科研经费会越来越像唐僧肉。
这不是陈志远一个人的事,这是整个学术生态的事。”
“第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能不能把申诉人踢回一个已经关门的校内渠道?
明知校内渠道已经关闭,还让陈志远回去,这不是监督,这是推诿。
行政不作为,就是失职。”
“第三,法院能不能审?被告说,学术自治,法院不能审。
如果高校可以用自治掩盖打击报复,那受教育权和举报权就成了空话。”
省教育厅代理人刘正站起来。
“审判长,省教育厅坚持认为,高校学生管理属于自主管理范围。
省教育厅收到原告材料后,已转学校核查,并书面告知原告。
省教育厅没有不履行法定职责。
原告如果对退学处理不服,应当起诉南城理工大学,而不是省教育厅。”
宋贵:“刘处长,你说省教育厅已转学校核查。
你让一个被学校退学的学生,回到学校申诉,学校会自己推翻自己吗?
省教育厅的监督职责,就是转办?就是盖章?
就是让老百姓在程序里转圈?”
刘正:“省教育厅不是不处理,是依法转办。”
宋贵:“依法转办?哪条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工作负有监督指导职责。
监督指导不是转办。监督指导要实质审查。你审查了吗?
你什么都没有做,只回了一张纸。这叫履职?”
南城理工大学萧文忠站起来。
“审判长,南城理工大学退学处理,依据的是学籍管理规定。
但是原告在网络上直播,煽动舆论,干预司法。
我们请求法庭查明,陈志远是否利用舆论施加压力。”
宋贵:“萧律师,你说陈志远煽动舆论。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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