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为什么您所说的案例,要让我们宽恕加害方呢?(第1页)

到了周三下午。

京北大学法学院大礼堂门口摆着易拉宝,上面印着吴秉正戴金丝眼镜的照片,底下两行大字:

《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边界与司法实践》

主讲人:吴秉正教授

宋贵站在门口,抬头看了一眼,啧了一声:“这排面,跟明星开演唱会似的。”

陈剑压低声音:“你收敛点。这是学校,不是洪市。”

张伟背着包,手里攥着三张票,左右张望:

“宋律,徐会长真不跟咱们一起进去?”

宋贵掏出手机,徐会长正好发来一条消息:我去找院长,你们自己进去。别丢人。

“看见没?”宋贵把手机揣回去,“会长去走上层路线了。咱们走群众路线。”

陈剑皱眉:“你算什么群众。”

“外聘律师,八百块一个月,怎么不算群众?”宋贵理直气壮,抬脚就往里走,“走,看戏。”

大礼堂里已经坐了大半。

前三排是法学院的学生,拿着笔记本。

后面几排混着旁听生、媒体记者,还有几个举着手机支架的,一看就是来直播的。

宋贵三人找了个靠后的位置坐下。

张伟刚坐下就掏出手机,调成录像模式。

陈剑看了他一眼:“你干什么?”

“录证据。”张伟说。

“这是公开课,有官方直播。”

“官方直播是他们的,我录的是咱们的。”张伟说得认真。

宋贵拍拍他肩膀:“有长进。”

两点整,吴秉正走上讲台。

他比照片上还瘦,西装熨得笔挺。

一开口,声音温和,带着那种常年讲课的从容。

“各位同学,各位同仁,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边界。”

大屏幕上翻过一页PPT,是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条文。

吴秉正用激光笔点着那行字: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大家注意,”吴秉正说,“这是例外中的例外。”

他顿了顿,扫视全场。

“为什么要设置这么高的门槛?

因为未成年人不是小号的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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