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进了部落里面,林默左右看了一眼地精的房子,心里却是另一个念头。
可惜了,没带火。
毕竟这里没有打火机,没有火柴,火种是不可能携带的,他也压根没想过要带火。
要是现在手中有火种就好了。
这地精部落,大石块垒的房子是一座挨着一座,虽然是石头房子,但石墙缝里塞的垫的全是干草枯枝;屋顶也是茅草,部落角落里,干柴堆得跟小山似的。
这时候只要有一粒火星子,扔进草堆里,风一吹,火借风势往四面蔓延,一座石头房接一座石头房地烧过去。
地精们能救得过来吗?如果跑的不及时,可能就变成火烤哥布林了。
到时候都不用他一支箭一支箭地杀,一场大火下去,这沼泽霸主的巢穴,直接给他烧个底朝天。
火烧地精部落,这才是最省事、最痛快的方式。
林默在心里叹了口气,太可惜了,火攻这种老祖宗的优良传统,他居然没有遗传到,这脑子有时候也不中用啊。
而就在他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部落里那些原本待在石屋里的地精,听到外头奔跑的动静,纷纷从石头房子里面出来了。
一只只地精揉着眼睛,打着哈欠,走到门口,抬头一看。
一头锯齿猪,背上驮着个艾尔夫的人,正从它们面前风一样地跑过去。
所有的地精,齐刷刷地愣在了门口。
食物……食物居然送上门来了?今天能吃肉了?
它们活了这么多年,见过艾尔夫人跑,见过艾尔夫人躲,见过艾尔夫人被它们骑猪的勇士追得满林子哭喊。
但这食物自己送进部落里来的,这还是头一遭。
一只只地精瞪着眼睛,看着那个身影从面前掠过去,脑子里全是同一个念头。
这是什么情况?
短暂的愣神过后,部落里炸开了。
“艾尔夫的人!是艾尔夫的人!”
“它进来了!它自己进来了!”
“吃它!”
“搞它!”
“弄它!”
“玩它!”
好像这些声音里面掺杂着不合时宜的声音,但这些都不重要了,只要抓住,不管想要做什么都是可以的。
叫嚷声此起彼伏,一只只地精红着眼睛转身冲回屋里,快速抓起各自的骨矛,又立刻冲出来,朝着林默跑走的方向,嗷嗷叫着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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