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八岁了,上小学二年级。
他对爸爸开了一家快餐店这件事的理解很简单:爸爸比以前更忙了,那个店里有一个会做很好吃的鱼香肉丝的浩哥哥。至于什么叫股权、什么叫分红,这些他不管。他只管一件事,偶尔可以去店里帮忙。
帮忙的内容很有限。他把纸巾盒一个一个摆在八张桌子上,每张桌子一个纸巾盒一个调料罐,摆在桌子右上角,角度跟桌边平行。纸巾盒是白色的塑料壳,手指按上去会弹出来一张,他试了一下弹力,觉得还行。调料罐里的辣椒粉有些满有些浅,他把太满的那个轻轻晃了两下,让表面平一点,又把最浅的那个从旁边桌匀过来一点。摆完之后他退后两步看了看,觉得第二桌的纸巾盒歪了一点,走过去转了一下,再退后看,这回齐了。他又觉得第三桌的调料罐离桌角远了半厘米,又走过去挪了一下。全部摆完之后他满意地点了一下头,跑去跟苏婉报告:妈妈,我摆好了。
苏婉正在靠窗的位置上看手机,听到乐乐的报告抬起头瞥了一眼。跟教室里排桌子似的。她说完又低头看手机了,乐乐站在旁边等了两秒,见她没有下文,就自己跑开了。
乐乐在学校里是那种安静的小孩。不惹事,也不跟同学吵架,考试中等偏上。老师评价他,这个评价在小学里通常意味着不突出但也不让人操心。他唯一的爱好是搭乐高,一个人能坐两三个小时不说话,拼出一艘宇宙飞船或者一座城堡,然后拆了重新拼。拼到一半的时候他发现有一颗零件找不到了,翻了半天盒子,最后在沙发缝里摸出来,安上去,继续拼。苏婉说他这点像林晨,林晨说他小时候也这样。乐乐听了没接话,低头继续拼他的飞船。
星期六中午,苏婉带他去了店里。乐乐穿着校服,书包背在后面,一进门就跑到靠窗的桌子旁边坐下。门口的风铃响了一下,他头也没回。他把书包塞到椅子底下,翻开练习册写了两个字就停了。店里太吵了。中午高峰期,人声和油烟机的嗡嗡声混在一起,隔壁桌两个穿工服的男人在聊项目进度,声音大得像在吵架。另一桌三个女的在说哪个外卖平台折扣多,筷子敲着碗边叮叮响。乐乐的铅笔停在半空中,看着练习册上的那道算术题发愣。七加五等于几,他知道等于十二,但脑子里全是炒菜的嗞啦声,写不下去。
妈妈,我可以去帮忙吗?
苏婉看了他一眼。你去问浩哥哥。
乐乐从椅子上跳下来,跑到厨房玻璃隔断前面,踮起脚往里看。林浩正在出菜,一号灶上鱼香肉丝出锅,酱汁在锅底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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