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庄雨先醒了。
她的生物钟比闹钟还准,不管睡多晚,早上七点必然睁眼。
这个习惯从她上大学那年养起,到现在快十年了,雷打不动。
昨晚折腾到凌晨两点多,睡了不到五个小时,但她的身体还是在七点整把她叫醒了。
她习惯性地伸手去拿床头柜上的腕表——那块秦风在珠宝店给她挑的方形铂金表。她平时不太戴首饰,但这块表从买回来那天起就没摘下来过,连洗澡都戴着,因为表带是防水的。
手指捏住表扣,扣上。
表带在手腕上滑了一下。
她愣了一下,低头看。
那块表平时戴在手上是正好的,表带贴着皮肤,不紧不松,刚好能塞进一根小拇指。但今天,表带松了两格——她扣到最里面那个孔,表盘还是在手腕上晃来晃去,像小孩偷戴了妈妈的表。
庄雨皱了皱眉。
她把手腕翻过来,仔细看了看。
皮肤变得更白了。
透亮的、带着健康光泽的白,像被什么东西从内里点亮过。
她原先因为长期伏案工作,右手手腕骨节微微突出,骨头和韧带之间的那条沟壑很明显,每次抬手的时候都能看到那条影子。
现在那条沟壑依然消失不见,变得平滑光润。
她盯着自己的手腕看了好几秒,然后把徐若薇搭在自己腰上的那条腿推开,坐起来,赤着脚踩在地毯上,走进了卫生间。
灯亮的那一瞬间,庄雨倒吸了一口气。
镜子里映出一张她几乎认不出来的脸。
五官还是她的——眉骨的弧度、鼻梁的高度、唇峰的形状,都还是庄雨的标配。但整张脸的气质完全变了。
她原先的长相是那种让人不敢靠近的冷,眉眼之间带着一股天生的锋芒,像一把还没出鞘的刀,光是放在那里就让人觉得危险。
但现在,那把刀的锋刃被收进去了。
冷峻的轮廓被柔化了,眉眼之间那股锋芒从冰刃变成了温润的玉。
像冬天的阳光照在雪地上,光还是冷的,但不扎人了。
她侧过脸,转了转角度,又看了看自己的侧脸。
下颌线比以前更清晰,弧度更柔和;颧骨的高度没变,但下方的阴影变浅了,让整张脸看起来更饱满、更年轻。
庄雨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触感滑腻得像上好的丝绸。
她轻轻掐了一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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