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王府安边银的抄件挂出来后,第一封请愿是关门。
四户停业粮商、三支停运车队和两名未来货债权人共同落印,要求在安边银拨付、巡市所补差和禁贸例外查清前,暂停永济在归雁售粮。理由不是粮坏,而是其他商号被禁贸令挡在外面,永济却能用补贴把价格压到成本以下;继续开放,十五日内独立商路会只剩永济一家。
第二封请愿来自东街一百八十七户。
他们要求不关门。落印人中有墙工、寡户、车夫、照护病人的妇人和十一名小商户。三日里,他们买到十至十二文粮。若关门,四户本地粮摊不会因此把十八文降到十二,安边银的不公会先由缺钱的人多付粮价承担。
两封请愿都没有说谎。
十二月二十一卯初,十九席在永济开秤前议决。
第一案是暂停七日。
好处是给独立粮商、护路和短仓喘息,也迫使巡市所回答为何只给永济便行抄。代价是城外尚有近三万斤永济粮,居民已按十文形成预期;七日内公粮只维持基础份,想添粮的人要回到十八文以上或动用家存。
第二案是照旧不限。
执行最简单,也最接近买卖自愿。可前三日百斤以上买家已从二十八增到五十九户,外镇三家一开口便要六千斤。补贴粮可能先被有现金的人买走,再以十五、十八文转卖给没排到的人。不限不是没有规则,只是把分配权交给钱和排队位置。
第三案是保持开放,设居民时段与周期上限。
每日辰初至午初,进入临集的所有粮摊先做居民零售。每名当前登记居民五日内最多买十二斤,家庭可按实际在册人口合并,不设统一“每户五十斤”,避免一人户与八人户同额。临时登记者凭现住记录与两名不同户见证先领一次牌,五日内补核;外镇货栈、客店、饼铺、车队等商用购买午后另排,不占居民额度。
十二斤不是一家五日全部口粮。
公灶基础份仍照发,十二斤只是低价市场购买上限。没有钱的人不会因额度存在便得到粮,所以不得削减公粮说“人人都有购买资格”。有钱但需要更多的人,午后可按商用或普通无补贴货另买;若卖家只报一个价格,议事席也无权替它创造第二种粮。
规则允许买后转送亲属,也不追查锅里谁吃。已使用的个人额度五日内不重领,防止同一户牌反复排队。倒卖若不冒充原袋、不改秤单,仍按普通交易处理;临集可公布原价与转售价,不能仅因赚差价就没收私人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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