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假盐引(第1页)

盐引号后多一个“副”字,不一定是假。

官署文书本就会有抄件、存根和回缴副页。若只看一个字便定罪,任何商号都能拿“这是合法副抄”挡回来。

沈砚白先去问一张真盐引应该有几份。

白草洼盐课所不肯把原册送归雁,只允许严复礼持县函抄三项格式。每批盐出场时,盐课所留根一页,随货行引一页;货到目的地,由边验或巡市书吏在行引背面记实到净重、损耗和日期,再将回缴联送回盐课所。三处同号,货重可因途中损耗减少,不能在路上增加。

一批盐若分给两支车队,须在出场前申请分运单。

分运单各有子号,例如“河盐辛四百二十七之一、之二”,每张写独立重量、车数、目的地和期限,并盖盐课所分运印。货主自己抄一张“副引”,不能把九百斤改成三千六百斤,也不能把石羊口改成“河西诸镇随售”。

白草洼回函写得很谨慎。

它只说明现行格式,不先认秦记与永济手中哪张真。盐课所答应遮去其他货主姓名,提供辛字四百二十五至四百二十九五号留根的货重、期限和目的地;原纸不离所,归雁可派不同方三人去看。

沈砚白没有派沈家人独自去。


看根组由秦记侄子、石羊口一名非永济货栈书办和归雁县书吏组成。三人只抄格式与数字,彼此不得替对方改字。永济受邀另派一人,韩崇回信称私商账不受归雁传问,没有参加;拒绝不等于默认造假。

与此同时,石羊口边验房交出近两月实际见过的三张盐引抄页,巴图马帮八户交出六张代办回单,秦记交正费票与永济回单。合计十四份材料,先按来源分开,不把同号纸叠在一起暗示结论。

辛四百二十七最先对上。

盐课留根写净盐九百斤,白草洼秦记,目的地归雁,期限十月初三至十一月初二,只准一批两车。随货正引的盐课印、纸边齿口与留根拓样能合,背面尚无归雁验讫,因为秦记最终毁约未送。

永济代办回单却写“河盐辛四百二十七副”。

货重三千六百斤,可拆四批;目的地为石羊、归雁、长柳、松口任一;有效至十一月三十;若原货主不能履约,持单商号可另调同品盐补足。末尾没有盐课所分运印,只有永济白草洼柜与北路总柜两枚商印。

它不是正引的逐字副抄。

重量多四倍,期限延二十八日,目的地从一个变四个,还把调货权交给持单商号。即使商号内部需要一张调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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