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旧案(第1页)

云熹惊讶看她一眼:“你怎么知道?”

妘缨随意解释道:“这案子闹得很大,我有听说过。”

其实说贪墨有些夸大其词,但性质是差不多的。

邸报上记载得不是特别详细,不过事件前因后果都清楚明了。

淮南东路遭灾的消息传回京城后,朝廷商议过应对之法,当即从三司拨了三十万贯赈灾银,皇帝命户部司判官李满庭总领调配,负责将银两分批拨付淮南东路转运司,再下发各州。

按照大周惯例,大额拨款一般可以走“见钱”和“便钱”两种形式,所谓“见钱”,就是实银,而“便钱”,指的是交引或盐钞,可以在地方榷货务衙门兑现。

除此之外,还有封桩库,这是皇帝私库,其中贮有备荒银,非奉特旨不能动。

京城距离淮南东路颇远,就是轻骑都得走一个多月,更别说押运货物,三十万贯,若全以见钱押运,脚程繁重,耽误时间不说,路上还容易遭盗匪盯上。

所以李满庭提出,将三十万贯分成三批,第一批十万贯以见钱拨付,第二、三批二十万贯则以便钱拨付,待到达淮南东路转运司后,于榷货务兑现,既节省时间又节省运费。

这本是个极好的主意,却不想在第二批便钱兑现时出了岔子,十万贯的便钱刚刚送达淮南东路转运司,京西北路进奏院突然上报伪钞案,称有伪钞流入京师,式样与户部司本次拨付盐钞相似。

淮南东路榷货务收到三司急递公文后,立即封存了那批盐钞,暂缓了兑现,须等核验无误,查明过后再行处置。

淮南东路转运司向京城连发三封急报,言便钱无法立时兑现,灾民得不到安置,已有暴动之兆,请求户部司速拨见钱。

在这样的危急情形之下,李满庭决定动用封桩库的备荒银,借支十万贯备荒银送往淮南东路,等盐钞核验无误后,便以此归还封桩库。

邸报上载,当时的户部司副使郑士诚再三劝阻,李满庭赈灾心切,一意孤行——

然而没想到淮南东路榷货务那批盐钞,在封存期间,因为连日大雨,部分钞纸受潮霉变,又因核验日久,搬运频繁,钞纸破损,按照规程,破损盐钞当焚毁销账。

于是十万贯盐钞,最终只兑出六万贯,四万贯以烂钞焚毁,封桩库备荒银无法全额还上,亏空四万贯。

按大周律,此为“亏空官钱”罪,当按“坐赃”或“监守自盗”减一等论,数额巨大或可论死。

不过若仅仅只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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