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一家之主的叶承天(第1页)

叶承天托着下巴,眼睛亮晶晶地看向马春梅:“马妈妈,要是你现在有好多好多钱,你会想干什么呀?”

马春梅正在吃饭,闻言停下碗想了想,笑着看向他:“我觉得啊,你该换个新头盔了,再配上一身全套的安全装置 —— 穿起来肯定特别酷。”

叶承天现在戴的还是冬天的厚头盔,这几天天热起来,他就总不爱戴,可骑摩托哪能不戴头盔,马春梅早想着让他添个夏天款的了。

当然这也得是马春梅有见识,不然这时候谁知道头盔还分四季款?

叶承天懂了,点头应着:“嗯,确实该换了。回头我跟爷爷说,让他找人帮我捎一套。那还有呢?”

他故意拖长了调子,带着点少年人的得意,“钱多得花不掉,可真烦恼。”

马春梅被他逗得眉眼弯弯,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是啊,我们小天太厉害了,这么小的年纪,就能赚这么多钱。”

坐在一旁的叶承泽抬眼瞥了叶承天一下,那眼神里的 “仇富” 几乎毫不掩饰。

上次叶承天赚的一千五没对外说,可这次马春梅给了他两百块稿费,他倒是大大方方说了出来。

叶承天为什么要把这两百块的事张扬出去?


一来是马春梅给的,他本就该让长辈们知道,好好承这份情;二来嘛,少年人哪有不爱炫耀的,心里总藏着点小得意。

叶承泽在一起生活,知道的更清楚,马春梅不光给了这两百块,叶承天中午去马家饭店吃饭从来不要钱,顿顿三菜一汤,楼上还专门给他留了包间和卧室,马春梅简直把他当成心尖尖上的宝贝疼着。

叶承泽在心里盘算着,小天这运气,简直是逆天。

马春梅 这个人多难得,做菜比大厨还强,这收拾家里,至少得两三个人才配和她比,还会种菜种草莓养鱼虾,一个月生活费至少省一半儿,再说马春梅这审美也是一般妇人拍马难及的,这小院给收拾得,比任何一家都好看得多。

最重要的是,这么厉害的马春梅却是相当于免费给叶承天当保姆,还白白送了他一个出书作者的荣耀。

这年代,出书多难啊,多少才子一辈子都没能出书,能在报纸上登个豆腐块就够得意半天了,叶承天这毛孩子却正经出了本像样的书!

为什么叶承泽说这书是弟弟出的?

因为书里的内容他一看就知道是编的 —— 马春梅明明就活生生在家里,常说那些菜是自己慢慢琢磨出来的,哪有什么要饭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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