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元朗的天空像被泼了一层墨。
王臣站在院子中央,月光照在他身上,把那件卡其色T恤染成了银灰色。
他的脚边放着一个黑色旅行袋,里面是林徽英下午让人送来的装备——格洛克17手枪,三个备用弹匣,一件防刺背心,还有一把开了刃的蝴蝶刀。
他没有穿防刺背心,嫌重,只把手枪别在腰后,蝴蝶刀插在裤兜里,棒球棍握在手中。
铁门被轻轻敲了三下,停顿,又敲了两下。
这是约定的暗号。林徽英推开铁门走进来,身后跟着六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
他们的西装剪裁合体,衬得人笔挺如刀,但每个人腰间都鼓鼓囊囊的,走路时衣角微微掀动,露出黑色的枪柄。
身材不算壮硕,但站在那里,像六把出鞘的刀,锋芒内敛,杀意外放。
林徽英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的运动装,头发扎成高马尾,脚上是军用短靴,整个人看起来利落得像一把刚磨好的刀。
她的脸上没有表情,但眼神很沉,王臣认识她这么久,第一次在她眼中看到了杀意。
“姐。”王臣迎上去,棒球棍杵在地上,像一根拐杖。
林徽英走到他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目光在他手臂和肩膀的伤口上停了一下,没有问疼不疼,只说了一句:“能打吗?”
“能。”
林徽英点了点头,转过身,看着身后的六个人。
“这是林家来香港最精锐的小队,每个人都在特种部队服役过,退伍后跟着林家做事。今天他们听你指挥。”
六个黑衣人齐齐向王臣微微颔首,没有说话,没有多余的礼节。
顾清荨从屋里走出来,她已经换了一身衣服,深色的长裤,黑色的薄外套,脚上是运动鞋。
她的头发也扎起来了,素面朝天,看起来比平时年轻了好几岁。王臣看着她,皱了皱眉。
“清荨,你留在……”
“我不留。”顾清荨走到他面前,仰着脸看他,
“你要去砸人家的场子,我帮不上忙,但我要看着你。你受伤了我能给你包扎,你打赢了我能给你鼓掌,你万一……我至少在你身边。”
她的声音平静,但眼睛里有水光。
王臣看着她的眼睛,没有再劝。
他知道这个女人是什么样的脾气,看起来温婉端庄,骨子里倔得像头牛。
“跟着姑姑,不要离开她半步。”王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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