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的日子,定在了三天后。
省委一号楼,书记办公室。
没有送行的鲜花,没有告别的宴席。
只有满屋子浓烈的烟草味,和一老一少两个男人,隔着宽大的办公桌,相对而立。
叶正国拉开抽屉,取出一个褪了色的黑色丝绒盒子。
打开。
里面躺着一支钢笔。
不是什么万宝龙,也不是什么限量版。
就是一支普普通通的、甚至笔帽上还有些磨损的老式“英雄100”金笔。
“拿着。”
叶正国把盒子推到了任子辉面前。
任子辉一愣,刚要推辞。
“别嫌弃。”
叶正国抚摸着笔盒,眼神里带着一丝怀念。
“这支笔,跟了我整整二十年。从我当县委书记开始,到市长,再到省委书记。我用它签过几百亿的投资合同,也用它签过贪官的逮捕令。”
“它不值钱,但在我眼里,它比什么都重。”
任子辉的心,猛地一颤。
他当然知道这支笔的分量。
这是叶正国的“佩剑”,是他权力的象征,更是他政治生涯的见证。
现在,老书记把它交给了自己。
这哪里是送笔?
这是在移交衣钵!
“书记,这太贵重了,我不能……”
“让你拿着就拿着!”
叶正国虎目一瞪,打断了他的话。
“去了清河,你要签字的地方多着呢!拿着它,就是让你时刻记住,你手里握着的权力,是党给的,是人民给的!每一笔下去,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任子辉深吸一口气,双手郑重地接过盒子。
沉甸甸的。
像是一座山,压在了手心。
“坐下。”
叶正国指了指对面的椅子,自己也重新坐了下来,点燃了一支烟。
“清河的情况,比你想象的还要复杂。”
“马国邦那个老狐狸,在清河经营了十几年,那是他的独立王国。你去了,就是外来户,是眼中钉。”
叶正国吐出一口烟圈,声音低沉,却透着一股令人心悸的杀伐之气。
“到了那里,我有三句话,你要记在心里。”
任子辉立刻挺直了腰杆,拿出了笔记本。
“别记了,记在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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