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远宸第二日不用去研究院,他又缠着姜云笙来了一场晨练。
两人一直到日上三竿才起来。
姜云笙想要起身的时候,发现身下有血迹。
她脸红了红:“一会儿我来换!”
她与霍远宸说了句,就拿着卫生带去了卫生间。
等姜云笙出来,霍远宸已经换好床单了。
他听到声音,转头朝姜云笙喊了一声:“你把你的裤子拿出来,我给洗了。”
姜云笙听到这话,有些窘迫,也有些感动:“不用,我自己来!”
霍远宸起身,把沾了肥皂的手在身上擦了擦。
他直接去了卫生间,把姜云笙弄脏的裤子拿了出来。
这个时候的男人大多大男子主义,别说给女人洗弄脏的裤子,就是给女人洗衣服都说会倒霉。
姜云笙站在霍远宸身后看他给自己洗内裤。
心头又软又暖!
活了两世,她都不知什么叫爱!
前世,嫁给陆卫民是执着,她想要一个家,认定之后,被算计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这一世,她依旧不知什么是爱,她嫁给霍远宸也是浑浑噩噩,可婚后,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和幸福。
霍远宸很好,对她很好,人很好,什么都很好。
她眼眶有些发热。
她从小没见过母亲,她是被父亲带大的,父亲是个老实的糙汉,他疼爱自己也只是给她吃饱穿暖,后来父亲去世,她就一个人了,吃着百家饭。
她从不知道被爱是什么感觉!
她想要一个家,想要有爱。
如今,她好像在霍远宸身上感觉到了家的归属感,在他身上感觉到了自己被爱。
霍远宸洗好她的内裤,转身时,看到姜云笙眼眶红红的。
他有些着急地起身,急声问道:“怎么了?”
姜云笙看着霍远宸,吸了吸鼻子,伸手揉了揉通红的眼睛:“就是觉得你很好啊!”
霍远宸看着姜云笙:“我去把床单和裤子晒出来!”
姜云笙点头:“我去做早饭!我昨天醒了面,做葱油饼,多做一些给老师送过去。”
霍远宸听到姜云笙的话,笑着说:“难怪老师那么喜欢你!你什么都想到他,换我是老师也更喜欢你!”
明博海有八个学生,都是在研究方面的顶尖人才。
但越是醉心研究的人,做人方面就越木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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