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郊狼似乎是狼群的头领,吃的最壮,跑的最快。
早在第一批郊狼倒下的时候,这只郊狼就竖起耳朵逃跑了。
此时它已经跑出去七八十米,在丁震的视线中都成了一团,还被那些粗大树木遮掩着。
丁震快速奔跑,不肯丢下这100美金。
这可是100美金,加汽油能加100多升,够他那辆老雪佛兰两箱油。
呯!
丁震瞅准时机,扣动了扳机。
子弹从郊狼的后脑贯入,从郊狼左眼的眼眶里钻了出来。
子弹的惯性带着郊狼往前继续跑了十几米,轰然倒地。
最后一只郊狼,拿下!
丁震单手扛枪,吹了一下枪口。
M4A1的枪管滚烫,靠近嘴边都能感受到那股热量。
丁震放弃了亲一口的想法。
他怕给自己嘴唇烫熟了。
一只、两只、三只。。。。。。清点战利品,一共二十三只郊狼。
为什么不是24只,因为乐邦詹士。
丁震给那只最大的郊狼头领取了一个名字——乐邦詹士。
乐邦詹士跟其他郊狼长得都不一样,首先体型就明显大了一圈,而且脑袋有些秃。
身上的毛颜色很深,整体呈青黑色。
丁震熟练的给郊狼剥皮、放血。
虽然镇政府只需要郊狼的尾巴,可郊狼的皮和脑袋也是可以卖钱的。
更不用说郊狼的肉也能吃。
郊狼虽然叫“狼”,可其实更像是狗的近亲。
丁震觉得这些郊狼的肉如果用东大的菜谱,味道应该不错。
重生之前。
丁震就是一个爱狗人士。
不过他跟普通的爱狗人士不同。
普通的爱狗人士,喜欢养狗、救狗,看见狗狗被虐就心疼的不行。
而他不一样。
他喜欢把狗放进自己的身体里,让狗和自己融为一体,变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冰狗肉、狗肉火锅、麻辣狗肉、红烧狗肉、炖狗肉。。。。。。
正所谓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一回忆起狗肉的味道,丁震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于是他剥皮剥的愈发起劲。
二十三条郊狼,花了足足两个多小时才处理完。
不过丁震并不觉得麻烦,反倒是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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