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起野鸡,丁震摸出一柄放血刀,割断野鸡的颈动脉,熟练的给野鸡放血。
老美杀鸡宰牛都不喜欢放血。
可丁震不同。
他的灵魂是纯正的东大,杀鸡不放血,鸡肉会发腥。
“猎杀开始!”
丁震检验了自己的枪法,果然如心中所想,百发百中。
看来穿越不但给了他第二次生命,还附赠了穿越者福利。
就他现在的枪法,去奥运会都能拿牌子。
丁震将野鸡装进袋子里,继续前进。
来到一处还算宽阔的草地,地面上有不少牲畜粪便。
凭借小汤姆的经验,这些粪便是某种鹿的。
鹿肉的味道不错,鹿血也是大补。
不过在老美,人们普遍喜欢它的皮和角,尤其喜欢用带有鹿角的头当做装饰品。
一颗完整的鹿角头,少说能卖5、600美金。
这是艺术品。
医术什么的丁震不大懂,但是他现在很需要钱。
丁震抬腿便往林子的深处走去。
中国有句古话叫林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
鹿这种生物警惕性极高,可以说是耳聪目明。
风从林隙钻过来,裹着松脂的清苦和一丝若有若无的鹿臊味。
丁震的脚步顿住,鼻翼轻动,目光透过树干的缝隙,牢牢锁在了前方二十码外的几个身影。
一群白尾鹿家族正在埋头吃草。
一只体型硕大的雄鹿一身深褐色的皮毛,头顶六叉鹿角遒劲地支棱着,肩背肌肉敦实。
它的耳朵时不时倏然一颤,警惕地扫过四周,尾巴尖轻扫腹侧,蹄子偶尔扒拉一下地面。
或许是这群白尾鹿过得比较安逸。
居然没有鹿放哨。
一般鹿群进食的时候,都会有一只鹿放哨,以便及时发现敌情。
“不愧是老美的鹿,活的太安逸了。”
隔着50码,丁震放慢了脚步。
他不敢靠的太近。
生怕惊跑了他的财神爷。
丁震将枪膛里的鹿弹退出,换上了射程更远、威力更大的独头弹。
当那头雄壮的鹿抬起脑袋,准备观察一下周围环境时。
呯!
随着一声枪响,打破了林间的寂静。
雄鹿的瞳孔里,出现了死神的镰刀。
子弹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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