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马尔法小镇(第1页)

捡起野鸡,丁震摸出一柄放血刀,割断野鸡的颈动脉,熟练的给野鸡放血。

老美杀鸡宰牛都不喜欢放血。

可丁震不同。

他的灵魂是纯正的东大,杀鸡不放血,鸡肉会发腥。

“猎杀开始!”

丁震检验了自己的枪法,果然如心中所想,百发百中。

看来穿越不但给了他第二次生命,还附赠了穿越者福利。

就他现在的枪法,去奥运会都能拿牌子。

丁震将野鸡装进袋子里,继续前进。

来到一处还算宽阔的草地,地面上有不少牲畜粪便。

凭借小汤姆的经验,这些粪便是某种鹿的。

鹿肉的味道不错,鹿血也是大补。

不过在老美,人们普遍喜欢它的皮和角,尤其喜欢用带有鹿角的头当做装饰品。

一颗完整的鹿角头,少说能卖5、600美金。

这是艺术品。

医术什么的丁震不大懂,但是他现在很需要钱。

丁震抬腿便往林子的深处走去。

中国有句古话叫林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

鹿这种生物警惕性极高,可以说是耳聪目明。

风从林隙钻过来,裹着松脂的清苦和一丝若有若无的鹿臊味。

丁震的脚步顿住,鼻翼轻动,目光透过树干的缝隙,牢牢锁在了前方二十码外的几个身影。

一群白尾鹿家族正在埋头吃草。

一只体型硕大的雄鹿一身深褐色的皮毛,头顶六叉鹿角遒劲地支棱着,肩背肌肉敦实。

它的耳朵时不时倏然一颤,警惕地扫过四周,尾巴尖轻扫腹侧,蹄子偶尔扒拉一下地面。

或许是这群白尾鹿过得比较安逸。

居然没有鹿放哨。

一般鹿群进食的时候,都会有一只鹿放哨,以便及时发现敌情。

“不愧是老美的鹿,活的太安逸了。”

隔着50码,丁震放慢了脚步。

他不敢靠的太近。

生怕惊跑了他的财神爷。

丁震将枪膛里的鹿弹退出,换上了射程更远、威力更大的独头弹。

当那头雄壮的鹿抬起脑袋,准备观察一下周围环境时。

呯!

随着一声枪响,打破了林间的寂静。

雄鹿的瞳孔里,出现了死神的镰刀。

子弹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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