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陆亦可升官了(第1页)

央国企员工权益保障局的设立问题,在中组部、国资委、央编办协商后,意见达成一致。

第二周周一下午,汉东省委常委会会议室。

深红色的椭圆形会议桌旁,十三名常委悉数在座。

省委书记沙瑞金坐在主位,面前摊开两份文件:

一份是《关于在部分省份试点设立国有企业员工权益保障局的通知》,另一份是京州市委报送的《关于推荐周铭、孙连城同志任职的请示》。

清了清嗓子,沙瑞金声音沉稳地开门见山道。

“同志们,今天会议有几项重要的人事议题需要审议。

首先,是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我省作为首批试点省份,需要尽快确定省级央国企业员工权益保障局局长人选。

其次,是京州市委推荐的两位同志——周铭、孙连城的任职问题。

先请春林同志,先汇报央国企员工权益保障局相关情况。”

省委组织部长吴春林翻开面前的文件夹,推了推眼镜,开始汇报道。

“瑞金书记,各位同志。

根据中央文件要求,省级央国有企业员工权益保障局将作为省国资委内设机构,局长高配为省国资委副主任。

这是一个全新的、责任重大的岗位,人选必须政治过硬、熟悉国企和职工权益相关领域工作,同时具备较强的法治思维和矛盾调处能力。

经过前期摸底和初步筛选,组织部提出了两位建议人选,供常委会审议。

第一位,陆亦可同志,女,35岁,现任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

吴春林部下说着,调出陆亦可的简历投影,介绍道。

“该同志长期在检察系统工作,先后在公诉、反贪等重要岗位任职。

参与办理过多起重大复杂案件,其中就包括涉及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

政治立场坚定,法律素养扎实,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原则性强,在省检察院内部评价很高。”

吴部长在介绍陆亦可时,还特别强调道。

“选择陆亦可同志,主要基于三点考量。

一是她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敏锐的法律风险识别能力。

这有助于新机构从一开始就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程序严谨。

二是她长期在反腐一线,对国有企业的运作模式、潜在风险点有直观认识,了解职工权益可能受损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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