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侯局长,请注意回避原则(第1页)

江临舟收拾好思绪,来到市政府第三会议室,气定神闲地坐到侯亮平的对面。

“侯局长,久等了。

工作比较忙,有些东西需要整理一下。”

“理解、理解,江市长,那我们就开始吧。”侯亮平,打开笔录本。

“侯局长,流程还没走完呢?这位女同志,你还没有向我介绍呢?”

江临舟突然打断了侯亮平,将他的思绪打断,抢占先机。

尽管已经猜到了那就是陆亦可,但就是要他介绍一下。

“江市长,最近一直想着案子失礼了,这位是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陆亦可同志。”

“陆处长,你好。”江临舟突然伸手与陆亦可握了一下,就是没有与侯亮平握手。

“那我们开始吧。”江临舟打乱侯亮平的节奏后说道。

侯亮平还是有一定涵养的,也没生气而是平静地说道,

“ 江市长,感谢您配合。

我们这次来,主要是想向您了解一下,大约三年前,大风厂的蔡成功在吕州市申报过一个地标项目,当时…”

“等一下,侯局长。”

江临舟突然抬起手,做了一个温和但不容置疑的“暂停”手势,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的笑容。

“侯局长,我怎么发现,你老是喜欢违反组织程序呢?”

说着,江临舟放下钢笔,身体微微前倾盯着侯亮平。

侯亮平猛地一愣,完全没料到这个开场白,下意识反驳道。

“江市长,您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们依法…”

江临舟语气平稳地打断他,但字字清晰,如同在宣读条款一般说道。

“蔡成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个人是京州大风厂的老板,对吧?

他还有另一个更重要的身份——他是你侯亮平,侯大局长的小学同学、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我说得没错吧?

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基本的办案原则。

执法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特殊关系,如亲友、同学、同乡等,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侯局长,你现在亲自来向我‘了解’关于你发小蔡成功的情况。

这个行为本身,是不是就已经不太妥当,有点瓜田李下的嫌疑了?”

侯亮平脸色变得极为难看,他想辩解这只是初步了解情况,尚未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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