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1章 赵志强后怕,林轩原谅王静(第1页)

然而,想法很美好,但现实很残酷。

林轩最终还是放弃了这诱人的想法。

他不能这么做,这无异于将自己推入火坑。

之前,林轩被张姐夫妇告上法庭的时候,他曾与律师孙启明探讨过有关正当防卫的认定问题。

当时孙启明说得很清楚,正当防卫有三个关键点:不法侵害正在发生、防卫行为针对侵害人、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如果侵害已经结束,比如对方已经被制服或者失去反抗能力,你再动手,那就是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伤害。法律上,这叫事后防卫,不该视为正当防卫。

按照孙启明的说法,上一世,林轩持刀入室,被王静砸晕,失去行动能力,赵志强这个时候反杀他,绝对不是正当防卫。

赵志强是律师,他深知这一点。

但他还是敢动手杀他,为什么?

很简单,赵志强可以撒谎。

他可以跟警察说,是在搏斗过程中,在夺刀时不小心捅死了林轩。反正王静会给他作伪证,现场也没有摄像头或者其他目击证人,他怎么说就怎么是。

所以,赵志强才敢动手。

那么现在呢?他可以效仿上一世的赵志强吗?

答案是--不能!

如果林轩敢趁赵志强晕厥时捅他一刀,相信王静也会替他作伪证,毕竟这一世,二人关系很好,互知深浅。

但坏就坏在,除了王静外,现场还有一个目击证人。

没错,就是李浩。

李浩也在现场,他是绝不可能给林轩作伪证的。

所以,林轩如果一刀噶了赵志强,李浩会第一个举报他故意杀人。

那样的话,林轩绝对会有罪。故意杀人罪,最少十年,甚至可能是无期或者死刑。

当然,如果没有李浩在,这一刀,林轩是一定会捅下去的。

林轩看了一眼旁边吓得呆滞的李浩,暗骂一声:狗日的李浩,坏老子好事,害得老子失去了一次绝杀的机会。

林轩很是不情愿的收起了水果刀。

王静还站在原地,身体微微发抖,眼睛死死盯着倒在地上的赵志强。

她的脸色比刚才更白了,嘴唇没有一丝血色,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魂魄。

“嫂子?”林轩轻声叫她。

王静这才缓缓转过头,看向林轩,眼神惊恐:“他……死了吗?林轩,我刚才……是不是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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