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装逼的日子总是过的特别快。
一晃七天过去了。
林星在这七天的时间里,一共吃了五十斤红烧肉,80个酱猪蹄,200盘花生米。
难能可贵的是炒心肝林星是一口没吃,给店里节约了不少饭钱。
倒不是林星不爱吃,就是他总感觉这个心肝来历有点不明。
万一碰见老熟人那就比较尴尬了。
路贾每天眼睁睁的看着家产数额的减少,都有些怀疑把女儿嫁给林星是不是正确的选择了。
这么能吃,万一把店吃黄了怎么办?
怀揣着忐忑的心情,路贾还是没有向林星提亲,想要等天师来城里测过灵根再说。
要是灵根可以,拥有修炼天赋,那让林星当个上门女婿。
要是灵根垃圾,光吃不干,那趁早让他滚蛋。
帅又不能当饭吃。
路贾欣慰的点了点头,为自己的小聪明感到窃喜。
“大春啊,今天红烧肉多做二斤。”
“路贾叔,你不是嫌那小子吃的太多吗,怎么还多做二斤?”王大春不解道。
“我特么吃点不行啊!”
“叔,林星吃都不够,你就别瞎掺和了。”
“你特么再说一句,信不信我解雇你。”
王大春一脑门子黑线,默默的撤回了十斤砒霜。
那小子皮糙肉厚,路贾这老登可顶不住,万一药死了,路青青一个人说的算,还不真让那小白脸给造了。
“爹,大傻春,你们都在呢,你们看看林星的衣服好看吗?”
路青青小跑着跑了过来,身后跟着一身古代贵公子穿着的林星。
那是林星为自己挑选的袍子,高端丝绸定制,用金丝缝制了一条金龙在胸口。
一看就是有钱人才能穿的起的。
光这一件袍子就花了200两白银,相当于客栈半个月的收入。
路贾瞪了一眼林星,嘴角开始不自觉的抽抽起来。
好家伙,这口软饭让他吃的。
这衣服得不少钱吧。
我这小店迟早让他败完了。
还是大傻春好,一件粗布麻衣穿好几年,补丁上面打补丁。
然而路青青却不这么想。
现在她看林星的眼神都拉丝了。
林星本来就帅,再加上这贵气十足的一身打扮,简直是长在了她的寄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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