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
一声清脆的电子音响起。
林默熟练地扫开一辆停在酒店门口的共享电动三轮车。
没错,就是那种前面一个车头、后面一个斗,专门用来拉货买菜的三轮车。
他今天就是骑着这辆“拉风”的坐骑来参加同学会的。
没办法,家里那辆轿车被李晓曦开去学校了。
而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自己开过车了。
比起堵在钢铁洪流里,他更喜欢骑着这种小三轮,慢悠悠地穿梭在城市的林荫道上。
可以感受风、可以听到鸟叫、可以看到路边每一处不经意的风景。
“呵。”
林默自嘲地笑了笑,跨上了三轮车。
他熟练地拧动电门,那辆小三轮便发出“嗡嗡”的轻响,汇入了夜晚的车流。
酒店门口,刚走出包厢的王鹏正准备坐上他那辆崭新的劳斯莱斯。
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骑着小三轮、消失在夜色中的孤独背影。
“哈哈哈!你们看!那就是林默!”
王鹏像是发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指着那个方向,对着身边的同学大声嘲笑着。
“骑个破三轮来参加同学会!他可真是个人才啊!”
“混成这样,他到底哪来的勇气说自己幸福的?”
同学们也跟着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哄笑。
“王总,别管他了,一个失败者而已。”
“就是,跟我们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王鹏在一片吹捧声中,心满意足地坐进了他那辆散发着奢华气息的劳斯莱斯里。
柔软的真皮座椅,冰镇的香槟,还有车窗外那飞速倒退的繁华夜景。
这一切都让他感觉自己是这座城市的王。
而林默,不过是一只卑微的蝼蚁。
……
林默骑着他的小三轮,不快不慢地行驶在回家的路上。
晚风吹在脸上凉飕飕的,很舒服。
吹散了酒店里那股混杂着酒精、香水和虚荣的令人窒息的味道。
他脑子里回想着刚刚同学会上的一幕幕。
他并不生气。
只是觉得有些感慨。
时间,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它能把一些人变得面目全非,也能让一些人回归最真实的自己。
就在他拐进一个比较僻静的路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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