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你能不能小心一点!”
厨房里,传来李晓曦一声又心疼又无奈的惊呼。
林默苦笑着,看着自己那只唯一能动的右手上,被刀刃划出的一道细细的血痕。
他不过是想学着切个土豆丝而已。
可那颗圆滚滚的土豆,在他那只无法固定的左手下,就像一个调皮的、不听话的孩子,滚来滚去。
而他的右手,既要控制刀,又要去按住土豆,稍不留神,就切到了自己。
“我没事,小伤。”
林默把手指伸到水龙头下冲了冲,脸上挤出一丝笑容。
李晓曦快步走过来,不由分说地从医药箱里拿出创可贴,小心翼翼地帮他贴上。
她看着林默那只缠着护具,毫无生气的左臂,眼眶又红了。
“都说了我来做!你非要逞强!”
“我想给你做顿饭。”
林默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丝倔强。
半年前那场所谓的“寒酸”婚礼之后,他们卖掉了市区那套承载了太多血与火记忆的公寓。
用那笔“见义勇为奖励金”,在京郊一个环境清幽、安保严格的老干部小区里,买下了一套带小院子的一楼。
他真的开始尝试着,去过一个凡人的生活。
他的那辆,曾经在京州街头呼啸而过的重型机车,被他卖掉了。
换成了一辆慢吞吞的,前面带着车斗的,蓝色的电动三轮车。
邻居们都亲切地称呼它为“老头乐”。
车斗里,一边放着他新买的鱼竿和折叠小马扎,另一边,放着一个买菜用的竹篮子。
他每天的生活,变得规律而又乏味。
早上,陪着李晓曦在小区里散步。
然后,骑着他的“老头乐”,去几公里外的菜市场,为买几毛钱一斤的青菜,跟摊主大妈磨上半天嘴皮子。
下午,他会去小区旁边的人工湖钓鱼。
一坐,就是一下午。
可他那笨拙的单手,连给鱼钩上挂个蚯蚓,都费劲得满头大汗。
一个下午,往往一条鱼也钓不上来,倒是喂饱了湖里的蚊子。
小区里的老头老太太们,都认识了这个英俊,却有些“可怜”的年轻人。
他们知道,他姓林,是个“作家”,因为一场车祸,胳膊落下了残疾。
他的妻子,在一家顶尖的科技公司当高管,每天早出晚归,漂亮又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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