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痒痒的。
阿尔米亚顺手挠了挠它的下巴,像对待猫咪一样,而怪鸟也下意识偏了偏脸,把头搭在她的手掌。
胸口曾经沾满血迹的羽毛已经被它用雨水洗干净了,不过羽毛有些稀疏,肋骨也未合拢,露出下方尚未愈合的脏器。
阿尔米亚凝神看了许久,看那千疮百痍的脏器是如何跳跃着,把滚烫的鲜血输往四面八方复杂的动脉血管。
看怪鸟把她带来的鱼都吃了了,才拍拍手站起来,从裙兜里摸出一根纤美的银白色羽毛。
“不要轻易将羽毛赠与人类,他们会在每一条必经之路设下埋伏,又或者让猎狗循着上面的气味来捕杀猎物,尤其是——像你这样漂亮的鸟。”
她把羽毛放在它的脚边,这是离别前她留给它最后的提醒。
阿尔米亚少有这么善意的时候。
金色如琥珀的眼睛望着她,旋即低头,轻轻用喙把羽毛叼起来,郑重且轻柔地再一次放入她的掌心。
在自然界,一些鸟类求爱时会筑巢,用安稳舒适的巢穴吸引雌性,一些鸟会去捕食,用食物引诱对方;还有一些会啼叫,声音轻灵清越。
但怪鸟没有温暖舒适的巢,它住在深不见底的树洞,阴暗又潮湿,它也不会啼叫,任何鸟类都跟它的鸟鸣频率不同,它们之间无法交流。
它是孤独的,嗓音也是呕哑嘲晣,无法用歌声吸引任何人的驻足。
但幸好,它有一身漂亮的羽毛,它珍之又珍,重之又重的选出自己全身上下最漂亮的一根羽毛,在一个安静的夜里,叼到她的枕边。
它并不是在她踏入森林时才注意到她的,而是在更早的以前。
但它的记忆有些模糊,只是觉得它不该一开始就是一只鸟的,就比如,它其实不怎么会用自己的翅膀,不怎么会飞翔。
它只是在某一个夜里睡了很长的一觉,醒来就看到了她。
如果它只是一只鸟,它又怎么会这么迷恋她呢。
说不定,它也曾是一个人,能和她拥抱的人类。
所以它把羽毛啄下来,把羽根牵连的皮肉处理干净,再完完整整送到她的身边。
它想说,其实它很漂亮。
但如果没有温暖的鸟巢和动人的歌声,不配拥有雌性的话,那么它就把羽毛送给她,她可以把这当作一个简单的礼物。
只有它知道这是一场求爱就好。
*
“你是真的很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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