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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在第一时间与我们会合,进行里外夹击。”

起义军是由一批不满新贵族压榨的农民组成的,弗丽达多次公开演讲的主题契合他们想要逃离贵族统治的心理,于是在蒂格利城起义暴.动后,他们选择归顺弗丽达麾下,认为她将带领他们走向美好的新生活。

这不可能是亨利梅德的手笔,他总是徐徐图之,比起直接下场,他更喜欢酝酿,比如要求弗丽达以王室公主的名义发表冠冕堂皇的演讲。

但是起义军就是这样聚集了,还长期徘徊在白马郡与风车里胶着的战场附近。

阿尔米亚好奇弗丽达背后的军师是谁,但毫无疑问,弗丽达现在看重的仍然是”诺雅公主“这个名号带来的便利,她能借此招揽到更多的拥簇。

所以双方合作,共同对战白马郡,胜利后阿尔米亚能带回被困俘的士兵,而弗丽达名声大噪,即使回到中心区,也不惧任何势力的要挟。

是的,在没有任何人的见证下,阿尔米亚把”诺雅公主“这个名号永久赠给了她。

“你,真的答应了?”

“是的。”

“你可知道这样的身份会收获无数的响应与支持?”

“我知道。”

“仅仅为了一支其他郡国的士兵,你居然愿意放弃这个名号象征的一切……”

象征的什么呢?

是旧贵族的支持,还是被压迫人民的拥簇,又或者那掺了假的正统血脉。

阿尔米亚嘴角微勾,“‘这个名号太普通了,比起叫做‘诺雅公主’,我更愿意被称为‘阿尔米亚一世’。”

第135章格尔郡(十七)

一切竟然比想象中更加顺利,阿尔米亚带着军队一举突破白马郡的防线。

年轻的士兵们都准备开始欢呼,他们托着枪往天上举,脸上是掩饰不了的兴奋与激动。

没有什么比追随的主将拥有极强的军事天赋更幸运的了,阿尔米亚了解白马郡士兵作战的每一个习惯,也熟悉犹高地的地形特点。

在她的指挥下,军队势如破竹,瞬间冲入敌军的中心据点,虽然起义军还未赶来,但胜负已定。

阿尔米亚早已把林雾的嘱托抛之脑后。

她走到一个白马郡高级将领面前。

他的脸带有明显的吉赛人特征,眼睛长而黑,眉毛浓烈,高高的额头上挂着被子弹擦过的血痕,皮肉翻滚,露出红白的底肉和骨头。

阿尔米亚找遍了白马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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