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和孩子好不容易过上好日子,他又想来沾光,甚至编造谎言来欺骗。
今天在法庭上,我要告诉他,也告诉所有人。
有些错,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抹去的,有些债,必须还。
我们不接受你的道歉,一句道歉抹不去你的恶毒,我们要血债血偿,让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道歉多简单啊,嘴巴一张就能说出来,甚至是下跪,都是成本很低的行为,只需要双腿一跪,就能抹去对别人的伤害吗?
对于周伟民这种人来说,是没有自尊这个东西的,他要是有自尊他就不会去为了前途当上门女婿,为了前途利用女人。
道德约束,只对有道德的人管用,自尊同样如此,对于周伟民,就应该怎么狠怎么来。
如果下跪道歉,就能免于惩罚,那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下跪道歉。
她坐下时,法庭静得能听到呼吸声。
陆锦年忽然轻轻握住了母亲的手,沈慈的手很凉,但少年的手是暖的。
他想,有妈妈在,他其实已经很幸运了。
如果吃这些苦,是为了让妈妈不再被这个男人蒙蔽,远离周伟民,过上自己的人生。
他觉得这是值得的,他可以承受,也愿意承受。
妈妈不被周伟民和他这个孩子拖累,他被带走丢了也可以接受。
没有他的拖累,妈妈就像天上的鸟一样,能飞得很高很高很远很远。
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
二十分钟后,法槌再次敲响。
“经合议庭评议,现宣判如下。
一,被告人周伟民遗弃罪成立。
考虑到遗弃行为发生在十多年前,且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等极其严重后果,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二,被告人周伟民重婚罪,因已过追诉时效,不予刑事追究,但相关事实予以认定。
三,民事部分,判处被告人周伟民赔偿原告陆锦年医疗费,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三千八百元。
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法槌落下,一槌定音。
他们的生活,不是爽文,而是有法律,有道德的真实世界,他们生存在这个世界,就受到法律的约束。
不够解恨,但这时候的法律只能做到这一步,剩下的,靠人为。
周母当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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