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章 福利院谎言精花美男88(第1页)

陈律师拿出一份泛黄的纸。

“这是福利院1968年的收容记录复印件,第17行明确记载。

陆锦年,男,约四岁,于腊月二十三夜在院门外发现,身上仅单衣,有冻伤。

附书信一封。”

她又拿出一个小塑料袋,里面装着一封书信。

“这是物证。

经笔迹鉴定,确认为周伟民笔迹。”

旁听席一阵低语,周母捂住嘴,发出压抑的哭声,完了完了,这下真的完了。

本来还指望着靠大孙子翻身,没想到现在孙子告儿子。

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打起了自家人。

然而,陈律师还在继续陈述,这次他们准备的很充足,不管是道德伦理,还是证据都偏向于她们。

几乎是压倒性的胜利,对方不是拥有特权的人,这官司就会更容易站在受害者这方。

陈律师有周伟民的资料,知道周伟民以前的官职和家庭情况。

如果是放在以前,作为王副司长的女婿,周科长,那这官司肯定没这么容易打。

是她们幸运的遇上王家被清算吗?不,是有人掰倒了王家,掰倒了周伟民的保护伞。

他们身后有保护伞,那就连伞一起撕了。

“第二,关于欺诈婚姻。

1967年,被告人周伟民为获得回城名额,隐瞒其在农村已有事实婚姻并育有一子的事实。

通过虚假材料与王家之女王秀盈登记结婚,构成重婚。

另外,这张结婚证也是他伪造的,他还涉及伪造证件。”

她出示了当年的结婚登记记录复印件,以及沈家村大队出具的,证明沈慈与周伟民摆酒成亲的书面证明。

陈律师的声音沉稳,听上去就跟天籁似的,真正的有理有据,有足够的胜算。

“第三,关于民事赔偿。

由于被告人的遗弃行为,原告陆锦年自幼缺失父爱,在福利院长大,身心受到严重创伤。

现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五千元。”

五千元!旁听席一片哗然,这年头,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才三四十。

五千元那是多少啊,得攒多久啊!养个孩子一年一百块,十年也才一千块。

当然,这时候大部分的家庭养一个孩子,一年也花不到100块啊。

一说到赔偿,周伟民来劲了,他现在这个状态,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