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拿出一份泛黄的纸。
“这是福利院1968年的收容记录复印件,第17行明确记载。
陆锦年,男,约四岁,于腊月二十三夜在院门外发现,身上仅单衣,有冻伤。
附书信一封。”
她又拿出一个小塑料袋,里面装着一封书信。
“这是物证。
经笔迹鉴定,确认为周伟民笔迹。”
旁听席一阵低语,周母捂住嘴,发出压抑的哭声,完了完了,这下真的完了。
本来还指望着靠大孙子翻身,没想到现在孙子告儿子。
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打起了自家人。
然而,陈律师还在继续陈述,这次他们准备的很充足,不管是道德伦理,还是证据都偏向于她们。
几乎是压倒性的胜利,对方不是拥有特权的人,这官司就会更容易站在受害者这方。
陈律师有周伟民的资料,知道周伟民以前的官职和家庭情况。
如果是放在以前,作为王副司长的女婿,周科长,那这官司肯定没这么容易打。
是她们幸运的遇上王家被清算吗?不,是有人掰倒了王家,掰倒了周伟民的保护伞。
他们身后有保护伞,那就连伞一起撕了。
“第二,关于欺诈婚姻。
1967年,被告人周伟民为获得回城名额,隐瞒其在农村已有事实婚姻并育有一子的事实。
通过虚假材料与王家之女王秀盈登记结婚,构成重婚。
另外,这张结婚证也是他伪造的,他还涉及伪造证件。”
她出示了当年的结婚登记记录复印件,以及沈家村大队出具的,证明沈慈与周伟民摆酒成亲的书面证明。
陈律师的声音沉稳,听上去就跟天籁似的,真正的有理有据,有足够的胜算。
“第三,关于民事赔偿。
由于被告人的遗弃行为,原告陆锦年自幼缺失父爱,在福利院长大,身心受到严重创伤。
现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五千元。”
五千元!旁听席一片哗然,这年头,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才三四十。
五千元那是多少啊,得攒多久啊!养个孩子一年一百块,十年也才一千块。
当然,这时候大部分的家庭养一个孩子,一年也花不到100块啊。
一说到赔偿,周伟民来劲了,他现在这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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