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的深夜,寒风刺骨。
一辆福特轿车停在“蓝色音符”爵士酒吧附近。
阿文坐在驾驶座上,车上还有高佬及另外一个队员。
他推开车门,拉高领子,再次用围巾遮住了大半张脸。
街角的垃圾桶旁,阿文见过的那个老流浪汉正和其他几个人围着篝火取暖。
阿文走到火堆旁,什么话也没说,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百美元钞票,在老流浪汉的面前晃了晃。
老流浪汉的眼睛瞬间亮了,他一把夺走钞票,飞快地塞进怀里,然后看着阿文。
“跟我走一趟,干个活。”阿文的声音从围巾下传来,听起来有些沉闷。
老流浪汉犹豫了一下,但一百美元的诱惑太大了。
他点了点头跟着阿文走回了那辆福特车。
车门关上,将外面的寒风隔绝。
后座的高佬和另一个队员,一左一右地将流浪汉夹在中间。
“我要你帮我认个人。”阿文一边发动汽车,一边从后视镜里看着他。
流浪汉这才感觉到不对劲,开始有点紧张。
“什么人?”
“文尼。”
听到这个名字,流浪汉的脸色瞬间变了。
“我不认识,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话还没说完,高佬已经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冰冷的枪口直接顶在了他的太阳穴上。
“两个选择,”阿文的声音冷得像外面的寒风,“一百美金,或者一颗子弹。”
流浪汉的身体僵住了,额头上冒出冷汗。
“我选钱……”
“很好。等会儿指认对了,活干完,钱就是你的。要是敢指错人,或者耍花样,子弹也是你的。”
流浪汉浑身一颤,只能拼命点头。
车子到了更加靠近酒吧的位置,熄火,等待。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车内的沉默让人窒息。
几个小时后,接近凌晨三点,“蓝色音符”的客人才开始陆续离开。
终于,一个穿着酒红色衬衫,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的男人,搂着一个金发女人从酒吧里走了出来。
“就是他!那个穿红衬衫的,他就是文尼!”后座的流浪汉压低声音急切地喊道。
阿文和高佬通过后视镜,将文尼的脸牢牢记在心里。
就在文尼和那个女人走向停车场的时候,高佬突然出手,一记手刀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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