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我就得走了,你这身子骨慢慢在这干吧。”
方健拍拍林迪的肩膀,一副长辈对小辈的模样。
“那不如我请你吃个饭吧,在这边有一家很隐蔽的餐厅,味道很正宗,不如去尝尝?”
面对林迪的盛情邀请,方健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异样,转瞬即逝,微笑着点头答应。
不过藏得再深的馆子都被方健挖掘过了,至于林迪说的这家,自己倒是要看看自己知不知道。
等到两人七拐八拐的,竟然都快要出了市区,才发现在人烟稀少的地方有一两家餐厅,这里地方的确难寻,方健也是第一次来。
“喏,就是这里了,以前我没有什么胃口的时候经常来这里,总能让我食欲大增,你也尝尝。”
也是,如若自己是林迪,估计也没什么胃口吃饭,毕竟还有一个自己在。
“你从小就在米国吗?”
期间,方健好奇林迪的情况,问了好些问题。
“对啊,我是在这边读完大学,就开始米国国内两头跑,直到最近这几年才算是彻底的安定下来。”
怪不得自己听的都是林迪的风流韵事,还真不知道他之前是如何如何。
两人在一起吃饭纯粹就属于没话找话,聊上两句都炸,都是彼此互不相让。
为了赶明早的飞机,方健打算早点回去,将刺头家里的东西收拾收拾带走,于是把林迪一人撇在原处,自己先行离开。
等走到半路,方健一摸口袋,发现自己的手机居然忘在了餐馆,内心痛骂自己脑子糊涂,连自己最重要的东西都能忘了。
于是他连忙掉头回去,等到餐馆时才发现空无一人,连同自己的手机也没了踪影。
临走前他还说要在这里多坐一会儿的?怎么刚走没一会儿,连个人影都不见了?
不对不对,林迪的车还停在外面,这说明他并没有离开。
那人到底去哪里了?自己的手机又去哪里了?
方健紧皱眉头,这其中缘由须得问问老板才知道了——
“你说的是林先生吗?”
想必林迪是这里的常客,所以老板认识他也无可厚非。
方健点点头,连忙问道:“对,你知道这人去哪里了吗???”
老板显然很激动,手指不停的比划着,“是他说有小偷偷了他的手机,林先生就直接追出去了,他说不用我帮忙自己能解决,朝着东边方向去了……”
他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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