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入乡随俗(第1页)

有必要说一下。有的朋友觉得这本书是双主角,原因是王过江有点抢戏。

其实越往后看越明显,王过江个性虽然很突出,很爱扯淡,却绝对不是主角。肖毅虽然也很爱扯,却能比他多出来一些冷静谨慎和不动声色。这就是所谓的主角气质吧。呵呵。

而且王过江再抢戏,也不会有主角的戏份多吧。呵呵。

在这里我郑重说明,这本书里,肖毅会是绝对绝的主角。但王过江作为他一个很重要的朋友,自然也要花很多笔墨刻画。而且也不可能把所有的风头都给肖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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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王过江已经给肖毅交代了些在摆夷人家的规矩,比如什么不能坐门槛、不能动火塘上的支架、不能跨过火塘也不能用脚踏火之类的,听得他一阵头大。

可没想到更头大的还在后边,他们和头人一大家子围坐在一起,摆夷人盛汤菜用碗,盛饭用蔑盒,左手抓饭,右手抓菜。林静竹手抓饭吃的压根就很熟练,王过江已经在这苦练了七八天,也有了些模样。只剩下肖毅仍然是不得要领,滴滴沥沥的从指缝间漏出来,总之吃的没有掉的多,把旁边的南珠看的直乐。

“人家都说你们汉人学生读书多,学问大,怎么连吃饭都不会?笨的像大象。”南珠大大眼睛的笑成了弯月亮。她从小学汉话,说的很流利,看得出头人这封建特权阶级对下一代的教育很重视。

肖毅心里忍不住嘀咕道:“不会吃手抓饭算什么笨,有本事你跟我比比用筷子。”当然,这话他不敢说出来,其实话说回来,他自己也觉得自己的吃相丑,只能无奈摇摇头。

接着一盘牛肉丝端了上来,肉丝一半生一般熟混在一起,加了盐、辣椒、茴香、花椒之类的调料凉拌。肖毅看着牛肉似乎还带着血,忍不住头皮发麻,旁边看了眼王过江,他倒是生冷不忌,抓起来就往嘴里送。心想这跟茹毛饮血也差不多了,吞了下口水,犹豫着要不要吃。

突然一只手抓了牛肉送到了肖毅眼前,抬眼一看,原来是南珠。她看肖毅手停了下来,以为他抓饭吃的不好,又被自己笑话的不敢再吃,所以就站起来抓了肉,送到嘴边喂他。

肖毅人一愣,没想到南珠会这么热情,微微迟疑,可人家喂都喂到眼前了,这肉不吃也得吃。张开了嘴迎上吃肉,谁知心里有点紧张,下巴一哆嗦,差点咬到南珠的手指头。吓得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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