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铁藜面前,我和秦郁只能暂时将之间的恩怨都放在一边,只希望能够顺顺利利的抵达目的地。
秦郁的手掌有些粗糙,虽然我也经常做重活,但是和他相比,还是要细滑的多。
“我的手上全是疤,所以你觉得剌手很正常!”
似乎感觉到了我手掌在他手掌中间轻轻的挪了挪位置,秦郁主动开口说道,然后停下来,将一只手递过来,我还真的不知道世上还会有人的手掌上出现这么多的伤疤,一条条一道道,纵横交错,就像掌纹一样。
“都是陈年旧伤了,当初在胡那合草原,我为了找到苗楚的踪迹,在草原上跋涉了二十几天,后来体力不支竟然被一头白狼拽进了狼窝,那些小狼崽子牙还没长齐,就只能叼着我的手啃,我这两只手被啃的皮开肉绽,也亏得它们,我才能从昏迷中醒过来,否则可能就葬身狼腹了,这些疤就是那时候留下来的。”
秦郁说这些的时候,语气很轻,好像并不在意,但是我都能够想象得出,一个昏睡不醒的人,被狼群环伺在中间,虽然是群小狼崽子,那也是恐怖至极啊,看来,秦郁的经历还真是不简单。
“这些年,我已经习惯了,过惯了四处漂泊的日子,要真是让我安安稳稳的生活我还真是适应不了,所以,这就是命,哈哈!”
此时,太阳已经从山头落下去,金黄的余晖洒在我们的脸上,洒在遍地的红铁藜和车前草上,个人有个人的命,就像是太阳一样,东升西落,千百万年甚至上亿年都不曾改变过,不过,秦郁错就错在他不该拿别人的性命来作为自己的筹码和赌注。
我和秦郁之间的这段对话就像是翻在海平面上的一小朵浪花,瞬间就被其他的排浪所吞噬,悄然无声,再没留下一丝波澜。
顶着越来越昏暗的光线,我们俩的路也愈发的艰难,红铁藜的颜色微红,在昏暗的光线之中更加不显眼,好在我的夜视能力似乎在慢慢的恢复,否则几乎已经能够算得上是寸步难行。
“我们已经走了快三个小时了吧?”
秦郁忽然问道,我嗯了一声,刚开始往回走的时候,日头还没有落山,但是现在眼前一片漆黑,按照这个时间推算,最少也有三个小时。
“你走不动了?”
“嗯,我的腿有点支撑不住了!”
“腿?怎么回事?”
我说我怎么感觉秦郁的身子越来越沉,压在我身上的力量也越来越大,起初以为他是体力受限,也没有多想。
“我的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