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鬼见愁与阎王笑(第1页)

我手里拿着的东西,是一把冲锋手枪,几乎所有枪械爱好者都十分熟悉的‘沙漠之鹰’,两年前,我曾经托一个专门搞军火的哥们儿帮忙,想要从国外帮忙弄一把过来,光是定金就给了七八千,但是钱在那哥们儿手里走了一圈,却连个枪影子也没见到。

所以,‘沙漠之鹰’一直都是我魂牵梦萦的一把枪,现在,这把只在杂志上看到过的手枪就这么被我拿在手里,心里的兴奋还真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的。

“这里荒山野林的,少不得有野兽出没,你一个人,还是留着傍身吧!”

口是心非,我手里攥着沙漠之鹰,心里的渴望像是荒原上的野草,在春雨之后疯长,但是嘴里还是说着客套话,我都不知道我刘八斗啥时候成了这么虚伪的人。

“你拿着用吧,八哥儿,我虽然没有深入过云岭山,也知道林中地形复杂,我在这儿已经住了几个月了,一直风平浪静,连只个儿大点的耗子都没见着,更不用说什么野兽了,而且,我不会用枪,平时留着它就是给自己壮胆儿,你拿着,也算是物尽其用了啊!”

那就拿着?

我在心里鄙夷了自己一番,手却是将枪攥紧了。

“那好,我就收下了!”

冥采接着将冲锋包里其他的东西也都掏了出来,剩下的东西都是很实用的,绝大部分都是干粮,还有两罐德国黑啤,如果不出意外,这些干粮足够我吃上半个月的。

“谢谢你冥采!”

我和鲁文一路上基本都是饿着肚子走过来的,如果不是如此,也不会/阴差阳错的吃了冥采淬养的金陵虫,所以,民以食为天这句话,放到什么地方都是有道理的。

“对了,还有这个,你也带着吧!”

“这个我不能收!”

我将冥采递给我的玻璃瓶推了回去,先不说这东西我带着没什么用,最重要的是君子不夺人所爱,冥采对这金蜱蛹的喜爱和在乎,我可是清楚的看在了眼里,所以,这个东西我断然不能要。

“八哥儿,你拿着,我还有一只幼虫,很快就能孵化了,这岭南之地,气候潮湿温暖,毒蛇爬虫甚多,就是很多植物都是有毒的,一不小心就会被沾染上毒素可不是闹着玩的,金蜱蛹可是解毒的高手,它身体里有种转氨酶,一般的毒都能解,你还是带着吧!”

我原本还想拒绝,但是转念一想,冥采说的也有几分道理,如果没遇到危险最好,要是真的中了什么毒,这东西就是救命的灵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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