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擦肩而过(第1页)

“每次我将这面做好端给沈苏,她都吃的津津有味,一直跟我竖大拇指,我虽然不太能吃得出味道,但是想到以后能够自己做饭喂饱自己喂饱家人,心里也算是有些安慰,只是,我没想到.......”。

看到冥采梨花带泪的样子,我说不清楚自己的感觉,同时,我对于沈苏,再次有了不一样的认识,刚才这碗面我吃了,真不是一般的难吃,沈苏从小家庭条件就很好,恐怕也没吃过这样的东西,所以,她该是用什么样的毅力才能面不改色,甚至面带微笑的把那些面吃干净。

“对不起,我......”。

我嗫嚅半晌,最终都找不到更合适的语言。

“你不用说对不起,其实我自己早该察觉到的,其实说到底,我还应该谢谢你,要不是你我还一直自欺欺人,呵呵,没事,我冥采不是个禁不起挫折的人!”

冥采说到这儿,看着我微微一笑,虽然凤目之中还隐有泪光闪现,但是就这一抹微笑让我知道,她这话不是在安慰我,而是真的想的开,比起那些遇到点困难就一蹶不振,甚至寻死觅活的人,眼前的冥采就犹如盛发在高寒之地的雪莲,一身的傲骨。

“你自己一个人住在这儿?”

等到冥采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我才开口问道,一是我的确好奇,二是为了缓解一下尴尬沉寂的情绪。

“是啊,这个地方我在美国的时候就已经确定好了。”

“在美国就确定好了?”

“是啊,我和沈苏早就说过我们两个人毕业后都要回到自己的国家,她立志成为一名像是布鲁克那样出色的刑侦专家,我的志向就是要攻克那些一直没有办法攻克的生物难关,第一件事就是将我在美国进展了一半的事情做完。”

“你是说淬养那些虫子?”

“哈哈哈,你说话还真是直接,是啊,那些金陵虫体内有种叫做亚硫酸钾酚的物质,这种物质和蜈蚣体内的三酰甘油、胆甾醇脂和角鲨烯能够生成一种新的元素,这种新的元素提取出来就是治疗癣菌疹的重要物质。”

冥采说的专业名词我一个也听不懂,看来我这个泥腿子和这些海归高材生之间的差距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

“即便如此,你一个姑娘,也不必非要在这荒山老林里淬养这些东西啊!”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金陵虫的寿命极短,基本上繁殖之后就会立即死去,后来我发现一件事,那就是云岭山的黑尾蜈蚣的毒能够延缓金陵虫繁殖的时间,最多能延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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